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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5月25日公告,近日,和远新材料取得了宜昌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告知书》,要求和远新材料“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确保试生产安全,试生产期限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
项目备案告知书的取得标志着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80000吨/年光伏级三氯氢硅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已具备试生产条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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