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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我市参保居民到京津就医可直接结算
本报讯2月7日,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取消我省参保群众到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关事宜的通知》,2月8日,信都区医保中心等部门及时发布相关事宜,记者就此进行了了解。
“在此之前,河北省的参保群众到京津看病享受与河北省住院医保报销相同待遇,但出院报销时需要提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这个《通知》意味着2月10日以后,不再需要备案,出院可以持社保卡直接结算。”信都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解释,我市参保群众京津跨省异地就医更加方便了。
《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不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河北省参保群众在京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同级别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在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中放开备案限制。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郭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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